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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媒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   点击量:

2018届本科毕业生及论文指导老师: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以及《传媒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日程安排》等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对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3.15——2018.3.20

二、检查内容: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二稿写作和完成的质量。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拟解决办法。

(四)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五)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出勤、纪律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生与指导教师自查、教学系审查、学院抽查、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督查的“四结合”检查模式。

(一)教学助理通知学生对照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计划及指导教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前中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表格电子版已发至各系主任处,也可到教务处网站或传媒学院—资料下载——学生下载一栏中下载)中相关部分内容;学生填写完毕后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打印稿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前中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填写《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中相关部分内容;对于未完成的工作,督促学生尽快完成。中期检查情况应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成绩相挂钩。

(三)系主任通知并组织教师从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初稿、文献综述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填写《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中相关部分内容。

(四)指导教师须在3月22日前将《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纸质版)交教学助理张春蕾老师或其信箱,并根据指导教师的检查情况、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情况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包括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及设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建议等)。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总结(电子版)请在3月25日之前发至教学副院长邮箱。

(五)为保证检查质量,学院将组织系主任、教务助理等同时对所有中期检查表和每个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10%的学生进行中期检查汇报,汇报学生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系主任应全力督促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并对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程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针对当前学生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相冲突的问题,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要想方设法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认识到较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经,引导学生妥善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的关系。

(三)对经院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外出就业顶岗实习的毕业生,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保持联系,适时掌握外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时完成任务。

(四)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五)各位学生要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等提出的指导意见,抓紧时间完成和完善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详细时间进度表见附表。(毕业论文定稿时间4月20日,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于4月21日—25日)。如果因未联系导师而导致工作延误,不能如期毕业等后果一律自负。

传媒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1:毕业论文时间安排进度表

时间安排

内 容

3月15日——3月20日

系主任通知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教务助理通知学生。

3月21日——3月25日

指导教师上交《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教学助理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总结。

4月20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4月30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附件2《重庆三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纪录表》

重庆三峡学院

201 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

学院名称

学生姓名

毕业设计题目

指导教师

1、学生自查(工作进展情况):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2、指导教师意见或建议: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3、院系意见或建议: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1、学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后,由指导教师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督查并签字。

教务处2013年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