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试卷阅卷、装订、复查和存档工作,迎接2023年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传媒学院关于规范期末考试试卷阅卷、装订、复查等工作的暂行规定》,请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阅卷
1、试卷和成绩册上的分数统计应准确无误。
2、试卷和成绩册上的分数原则上不允许涂改,特殊情况需涂改的,由涂改人在涂改处签上全名。
3、试卷上的阅卷人和复核人签字栏须由相应的责任人签字。
4、试卷上每个小题和每个大题的得分均采用正分法。题目内部踩点得分可以采用正分法或负分法;但同一门试卷只能采用一种方法。
5、试卷总分栏内各小栏须填写各大题得分。
6、成绩册上须注明平时成绩来源,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采用统一的百分制计分标准,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7、成绩册上的登分人和审核人签字栏签字手续完备。
8、《课程考核分析表》上的主讲教师签字栏、成绩复核人签字栏、系主任签字栏须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9、《课程考核分析表》各栏目应结合本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过程,从整个课程的教与学角度出发填写,填写要求详细透彻,不得无故不填写或简单填写。
二、试卷装订
1、试卷装订要整洁、有序,按照“试卷装订目录-成绩册-课程考核分析表-试题册-评分标准-试卷”的顺序装订成册。
2、试卷须按照成绩册上的学号顺序排序,实际试卷份数要与试卷装订目录上的份数一致。
3、试卷要按上课班装订,不得将两个非合班上课的同专业班级试卷装订在一起。
三、提交存档
1、试卷提交前,除了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栏允许空白外,其他地方均需完善之后方可提交。
2、试卷提交教务秘书时,教学秘书负责对相关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令其修改后再提交。
四、试卷复查
1、在每学期考试完毕之后或在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由院级教学督导统一组织试卷复查工作。复查范围为本学院当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考试试卷。
2、复查试卷时,复查教师必须填写《传媒学院学院本科试卷复查登记表》,教学督导汇总后交给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修改后,及时将试卷复查登记表汇总存档。
3、复查及试卷整改工作最晚于考试学期的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
五、附则
本规定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试行。若学校另有更详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传媒学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