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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8-01-07  来源:   点击量:

传媒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重庆三峡学院教师规范》《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认真履行高校教师的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既要教书又要育人,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要严格要求学生,在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高度的责任感和优良的学风

三、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各类教学任务,完成相应职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动接受和参与教师考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

四、完善各项教学环节,遵照课程教学大纲认真备课,有完善、详尽的教案或讲稿并不断修订更新,按时填写并报送教学进度表。

五、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教学大纲规定的进度安排,按时上课,精心讲授。

六、按规定的类型、次数和数量布置并认真批改、讲评学生作业,有评语、有等级或分数记载,作为课程平时成绩主体组成部分。

七、坚守教学岗位,按时上下课,不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需调课、停课,应按规定的程序履行调停课审批手续,不得私自调停课,期末时不得提前停课。

八、坚持课堂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与学生课程平时成绩挂钩。

九、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考试考查安排,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命制试题并按时提交审查印制。试题必须规范、科学,题量、覆盖面、难易度、区分度应适当,避免知识性错误。

十、在组织学生复习应考过程中,不得划定复习范围或向学生提供印发资料,严禁或透露试题。

十一、按照学院安排,承担一定监考任务,监考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考试纪律,忠于职守,有效防止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十二、按照学院安排,承担一定阅卷任务,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杜绝主观随意给分和打“人情分”现象;按规定比例认真统计、计算、登录考试成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方式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并向院教务科提交规范完整的试卷分析、原始成绩登记册、原始试卷、试卷封面、样题及评分标准等全套资料,成绩册填写必须准确、整洁,不得潦草或有涂改现象。

十三、每学期期末前要及时向院教务科提交本人当学期的完整教案和授课班级学生作业本,以备教务处、教学督导团检查。

十四、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必须按照安排,承担并完成一定的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学生社会实践或科研训练的指导任务。

十五、积极参加学院或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听课任务,并填写上交听课记录。

十六、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还必须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申报承担科研或教改项目,完成相应职称的科研工作量,发表相应数量的学术和教研论文。

十七、积极参与学院组织开展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十八、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文体活动或其它公益活动。

十九、按时参加学校或学院召集的各类会议和学习讨论活动。

二十、承担并完成学校或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