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与“公平科学、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工作原则,结合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传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一) 复试方式
传媒学院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
(二)考生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
2.学校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参加复试的资格要求
(一)初试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363分及以上,单科成绩要求:单科满分(满分=100分)54,单科满分(满分>100分)81。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为: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总分降40分。录取规则: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3.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二)复试名单审核与公布
传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申报信息,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情况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名单由传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考生名单在传媒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加分政策
详见《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经研究生处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要求,传媒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于复试前2天提交以下资料类材料,发送到传媒学院邮箱(cmxy@sanxiau.edu.cn),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审查。
(一)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
(三)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五)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084.htm);
(七)重庆三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承诺书(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5353.htm);
(八)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九)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志愿考生
1.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8日8:20-8:50
2.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博学楼5C栋-311
3.笔试: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专业课知识测试 |
2023年3月28日9:00-11:0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4.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面试科目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综合素质与能力 |
2023年3月28日11:10-12:2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外语听力及口语 |
(注意:笔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调剂考生
1.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5日8:00-8:30
2.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博学楼5C栋-311
3.笔试: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专业课知识测试 |
2023年4月15日9:00-11:00 |
二号考场 (博学楼2栋-108) |
4.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面试科目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综合素质与能力 |
2023年4月15日13:00-18:0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外语听力及口语 |
(注意:笔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六、复试小组的工作要求
(一)复试考生必须向复试小组出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准考证、调剂申请表等),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三)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四)复试小组成员中组长负责发问,其他成员根据考生现场予以评分,不参与发问。
七、体检要求
学校根据《教育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复试费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每生150元。考生复试报到时通过各招生学院提供的财务统一收费二维码扫码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九、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1.专业课知识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
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面试
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100分。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知识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学院可视同批次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统考科目总分为200分: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2;
统考科目总分为350分: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3.5;
统考科目总分为300分:初试总成绩=统考科目总成绩/3。
其他情况:按上述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原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传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传媒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传媒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复试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将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若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于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传媒学院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由学校研究生处组织复议。
(二)学院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督,并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投诉。
联系电话:023-58552040
十四、其他说明
(一)所有考生材料与拟录取名单经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传媒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0日
传媒学院2023年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人员 |
现场复试 (一志愿考生) |
笔试 3月28日 9:00-11:0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 |
面试 3月28日 11:10-12:2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 |
现场复试 (调剂考生) |
笔试 4月15日 9:00-11:00 |
二号考场 (博学楼2栋-108) |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 |
面试 4月15日 13:00-18:00 |
一号考场 (博学楼5C栋-311) |
复试小组全体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