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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制度章程

发布日期:2019-10-25  来源:   点击量:

传媒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制度章程

传媒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是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生党支部具体负责,立足学生公寓开展工作的学生党员工作机构。

第一条 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负责对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学生党支部负责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组建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并通过学生党员工作站开展有关的学生教育管理活动。

第二条 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重庆三峡学院学生守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如发现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立即对其进行教育,后果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的管理,使学生党员工作站能够有效、良好、有序地运作,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岗位的职能,并切实做到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更好地配合学院的工作和为广大学生服务,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章程针对工作站各级成员的工作职能、要求、考核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工作站成员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依据。

第五条传媒学院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成员由学院全体本科生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组成。为适应日常工作需要,设有站务委员会,站务委员会设指导教师1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委员3名。指导教师职责:全面负责指导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会议。站长职责:负责向站内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学院党总支及上级部门的精神,定期向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汇报工作。副站长职责:负责配合指导教师和站长的各项工作,撰写各项工作记录。委员职责:负责衔接好学院党总支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保证各项任务能够在党员寝室保质保量的开展。

第六条 例会制度: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要求工作站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站长申请,会后应及时向站长递交请假条,并了解会议内容,明确任务。会议由站长主持,站长、副站长需提前到场,讨论决定工作站的活动计划、相关决策、总结、人员管理职能的协调等。副站长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成员的考核。

第七条 工作室制度

(一)学生公寓党员工作站工作室每周四设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工作站相关事宜,其他成员对工作室值班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二)成员在办公期间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工作室内财物安全,保持办公室整洁。工作站财物不得外借他人,要妥善保管所借工作站物品,如有损坏应赔偿。

第八条 本工作站的各项活动公开进行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意见或建议请递交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第九条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传媒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25日